发展历程 1995年11月,国务院法制办、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德阳仲裁委员会。 1996年6月,德阳市人民政府发文成立德阳仲裁委员会。 1996年8月,德阳仲裁委员会取得四川省司法厅设立登记。 1996年9月,第一届委员会成立,由德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陆惠芬任委员会主任。 1999年12月,第二届委员会经换届成立,由德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田维钊任委员会主任。 2002年7月,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重点联系仲裁机构。 2003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,在全国仲裁机构中名列第48位。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卢云华副司长特向本会发来贺信。 2004年2月,第三届委员会经换届成立,由德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哲任委员会主任。 2004年在全国仲裁机构的排名上升为第34位,卢云华副司长向本会发信祝贺。在第二次全国仲裁发展工作座谈会上,本会跨越式发展工作经验被广泛推行。 2005年7月,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。 2009年4月,第四届委员会经换届成立,由德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张金明任委员会主任。 2010年12月,本会仲裁收费由“行政事业性收费”变更为“经营服务性收费”,依法纳税。 2017年9月,第五届委员会经换届成立,由德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冯发贵任委员会主任,徐春龙、姚曙光、曾蓉、何荃麟任副主任,黄熙任秘书长。 2020年1月,经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,第五届德阳仲裁委员会对组成人员予以调整,由德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局长梁晓军任委员会主任,徐春龙、姚曙光、陈春平、黄熙任副主任,秘书长由黄熙兼任。 2021年11月,经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,第五届德阳仲裁委员会对组成人员予以调整,由德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局长罗毅任委员会主任,徐春龙、邹远骏、唐华、黄熙任副主任,秘书长由黄熙兼任。 2023年11月,第六届委员会经换届成立,由德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局长余文杰任委员会主任,徐春龙、唐敏、唐华、黄熙任副主任,秘书长由黄熙兼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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