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阳仲裁委员会 公 告 袁波(公民身份号码:511323******491X)、朱玉芳(公民身份号码:140622******0820)、张嫣(公民身份号码:510703******0425)、贾丽洁(公民身份号码:142725******2848)、罗家盛(公民身份号码:510602******1159)、陈娣嫚(公民身份号码:510602******6661):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德阳市万兴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袁波、朱玉芳【〔2023〕德仲字第158号】、张嫣【〔2023〕德仲字第159号】、贾丽洁【〔2023〕德仲字第161号】、罗家盛【〔2023〕德仲字第162号】、陈娣嫚【〔2023〕德仲字第163号】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五案,因申请人提出对独任仲裁员邹丽的回避申请,本会依法于2024年4月11日作出【〔2023〕德仲决字第158号】、【〔2023〕德仲决字第159号】、【〔2023〕德仲决字第161号】、【〔2023〕德仲决字第162号】、【〔2023〕德仲决字第163号】决定书,驳回申请人德阳市万兴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回避申请,由仲裁员邹丽继续担任独任仲裁员审理上述五案,现向你们公告送达。 (本会地址:德阳市庐山南路239号法律事务大厦5楼)
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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